关于《就业报到证》的说明
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后,到各二级学院领取《就业报到证》,暂缓就业、升学和出国的毕业生没有《就业报到证》。
一、《就业报到证》的作用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招生计划的学生;
3、凭《就业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
4、证明持证的毕业生具有毕业资格;
5、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二、哪些学生不需要报到证
1、升学的毕业生;
2、不纳入就业方案的毕业生(包括留级、休学、结业、肄业);
3、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
二、特别说明
《就业报到证》有效期一般为一个月,即7月1日至7月30日,毕业生领取《就业报到证》后,应尽快到工作单位(或档案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确保如期获得工龄、转正定级等资格,印延期报到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若不慎将《报到证》遗失,在报到证有效期内的(报到证有效期为15天)可办理补办手续,逾期不可补办;如在《报到证》有效期以外时间遗失的,可申请办理“派遣证明”文件(具体流程请查看《派遣证明(报到证)补办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