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届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中医学生〔2019〕3号)
2019-03-08 来源:


关于组织2019届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求职创业补贴的申领工作,减轻我校2019届本专科毕业生求职创业经济负担,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创业。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19届本专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19届本专科毕业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毕业生:

  1. 在校学习期间已获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贷款)的

  2. 来自城乡困难家庭的(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证件持证人须为毕业生本人或毕业生直系亲属以上证明材料只需要符合任意一项)

  3. 残疾(持残疾证)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2000/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流程

    1、个人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①《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按要求填写(“生源地”指高考前户口所在地;按要求粘贴相片,手写签名;申请表上的贷款合同编号必须与提供的贷款合同编号一致银行卡信息必须为在学校财务处登记的用于缴交学费的中国银行卡信息);

    ②以下证明材料只需要提供任意一项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以上材料证件持证人须为毕业生本人或毕业生直系亲属)残疾人证(证持证人须为毕业生本人),在校期间任意一次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包括生源地贷款)复印件。

高校毕业生申领求职补贴相关证件说明

序号

证件名称

证件具体名称

发证机构

年审记录

备 注

1

城乡低保证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

有年审。

1、如无年审或有效期的记录,需补充由发证机构开具的有效期证明(加盖公章);
  2、证件无记录毕业生与持证人的家庭关系内容的,需补充户口簿证明毕业生与持证人的直系亲属关系。

2

五保供养证

五保供养证

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

有年审。

1、证件有记录“领取五保供养金登记”内容,如无以上记录的需补充由村(居)委会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2、如无年审记录的需补充发证机构的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3、证件中无记录毕业生与持证人的家庭关系内容的,需补充户口簿证明毕业生与持证人的直系亲属关系。

3

特困职工证

特困职工证

县(区)级以上工会组织

无年审,每年换发1次。  

1、证件中记录有家庭成员姓名与具体有效期;
  2、如证件中无记录毕业生与持证人家庭关系内容的,需补充户口簿证明毕业生与持证人的直系亲属关系。

4

扶贫卡

广东省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贫困户帮扶记录簿

县(区)以上扶贫开发办公室

无年审,帮扶期限一般为3年。  

1、记录簿中记录有家庭成员姓名和帮扶情况;
  2、申请时,无法证明毕业生家庭尚在帮扶期内的,需补充由村(居)委会和驻村扶贫工作组开具的证明(加盖公章)。

5

零就业家庭证明


  零就业家庭证明无专项证明,在家庭成员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的“就业援助记录”附页作标注。

无年审。

1.《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县(区)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发;
  2.《就业失业登记证》没有记录毕业生与持证人的家庭关系内容,需补充户口簿证明毕业生与证件持有人的直系亲属关系。

6

残疾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县(区)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  

无年审。

证件上记录有具体有效期。  

7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包括生源地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生源地贷款合同

贷款发放银行

在校期间任意一次贷款合同。

备注:以上所提相关证件或证明的有效期需在201911日—20191231日之间且具有近三个月内的审查或者资金发放记录,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无法提供年审记录的均无效。若以上证明材料中持证人非毕业生本人或材料中无毕业生信息则需提供持证人与毕业生的关系证明(户口簿A4纸复印,含首页、户主、持证人和毕业生个人页面,并在空白处注明学院、学号、姓名

③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A4纸复印,并在空白处注明学院、学号、姓名);

④毕业生在学校财务系统中登记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A4纸正面复印,并在空白处注明学院、学号、姓名、卡号)。

注:请申请人准备好以上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好交给学院。

2.学院审核

各学院按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资格确保提供材料准确完整。

学院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在院内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完成后学院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盖学院章,并将申请补贴毕业生信息录入“求职补贴录入模板”(见附件2)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

各学院于3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不接学生个人单独提交)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按花名册顺序排列)送至学生处就业科,“求职补贴录入模板”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发到邮箱374312957@qq.com(文件标题为:XXXXX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资料)。

3、学校审查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对各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第二轮审查(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将直接取消资格,请各学院务必在材料提交之前认真审查),并将通过审核的毕业生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毕业生信息上报。

4、补贴发放

省人社厅求职创业补贴资金下达到学校后将及时放到毕业生在学校财务处登记的中国银行卡中,请毕业生保持银行卡正常使用。

附件:1.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 求职补贴录入模板

3.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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