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遗失、损毁或更换就业单位需要重新申请《毕业生登记表》或《就业推荐表》的,请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注:
1.就业材料包括《就业推荐表》、《毕业生登记表》。
2.为确保就业公平,防止纠纷,每位毕业生仅可持有一份《就业推荐表》,请各学院注意加强表格发放和管理。
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就业材料补办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