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招聘派遣制员工公告
2017-12-19 来源:就业指导中心

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成立于1953年11月,是国家最早授权的口岸药检所之一;是一家具备有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包材检测能力的机构。

根据本所工作需要,现向社会招聘检验员。聘用者与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本所有关科室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全日制药学本科(或相关专业)以上学历。

3、能胜任药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等检验的岗位或相关工作。

二、薪酬标准(含个人应交纳的社保部分费用和个人所得税):

按本所有关规定工作一年内发基本底薪,满一年发放基本底薪及绩效工资。

三、招聘职位及名额

岗位名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招聘人数

检验员

本科,

学士学位及以上

(应届毕业生)

药学、中药学

药物分析等相关专业

8

四、聘期:

首聘期为三年,如本所有空缺岗位,将向社会招聘正式在编职工,有关招聘规定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启事;

2、接受应聘人员报名;

3、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4、组织面试;

5、组织人员体检;

6、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7、由中国南方人才市场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有关岗位工作。

六、面试须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简历(含照片)

2、学习成绩单(含成绩综合排名表)

3、双向选择推荐表复印件(需学校盖章)

4、计算机、外语证书复印件

5、各种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或其它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七、报名形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联系人邮箱,邮箱地址:E-mail:gzypjys@126.com

只须寄个人简历(含照片)即可。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月8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丘维敏、何海明

联系电话:020-31023911

020-81605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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