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成立于1953年11月,是国家最早授权的口岸药检所之一;是一家具备有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包材检测能力的机构。
根据本所工作需要,现向社会招聘检验员。聘用者与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本所有关科室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全日制药学本科(或相关专业)以上学历。
3、能胜任药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等检验的岗位或相关工作。
二、薪酬标准(含个人应交纳的社保部分费用和个人所得税):
按本所有关规定工作一年内发基本底薪,满一年发放基本底薪及绩效工资。
三、招聘职位及名额
岗位名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检验员 |
本科, 学士学位及以上 (应届毕业生) |
药学、中药学 药物分析等相关专业 |
8 |
四、聘期:
首聘期为三年,如本所有空缺岗位,将向社会招聘正式在编职工,有关招聘规定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启事;
2、接受应聘人员报名;
3、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4、组织面试;
5、组织人员体检;
6、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7、由中国南方人才市场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有关岗位工作。
六、面试须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简历(含照片)
2、学习成绩单(含成绩综合排名表)
3、双向选择推荐表复印件(需学校盖章)
4、计算机、外语证书复印件
5、各种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或其它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七、报名形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联系人邮箱,邮箱地址:E-mail:gzypjys@126.com
只须寄个人简历(含照片)即可。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月8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丘维敏、何海明
联系电话:020-31023911
020-81605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