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赛莱拉杯”第八届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预通知
2019-03-26 来源:就业指导中心

关于举办“赛莱拉杯”第八届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学校高水平大学及“双一流”学科建设,引导和支持大学生投身创业实践,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校园氛围,选拔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赢在广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学校决定举办“赛莱拉杯”第八届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事时间

20194月至5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创业学院

协办:各学院

承办:易班学生工作站创新创业部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和组别参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赛道及组别安排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五、赛程安排

(一)组织发动

各学院要对本次比赛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符合条件学生积极参加本次比赛,组织院内选拔,同时加强对参赛队伍的指导,提高参赛作品的质量,于4月12日前将学院参赛项目推荐顺序及院内组织活动图片文字资料报送创业学院。

(二)报名及初赛

1.参赛团队撰写创业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商业计划书,于4月12日前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根据项目情况选择赛道组别进行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5日),同时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五份交至创业学院办公室(大学城校区办公楼405室)。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初赛,评选出优秀作品进入复赛。

(三)复赛

4月下旬,学校组织开展复赛。

1.项目展示:参赛项目以视频形式进行介绍、演示,视频时长在3分钟以内。

2.现场答辩:项目团队就专家提问进行答辩,限时5分钟,评审专家进行评分。

3.根据复赛得分情况产生决赛项目。

(四)项目打磨会

学校为决赛项目配备创业项目导师,对项目进行优化打磨,提升项目水平。

(五)决赛

5月上旬举办决赛并进行评分。决赛分两部分进行:

1.项目展示:参赛项目以视频形式进行介绍、演示,视频时长在3分钟以内。视频比例4:3、高清、MP4格式。项目演示评分占总评的40%。

2.现场答辩:每个决赛团队答辩时间为8分钟,评审专家就市场潜力、行业优势、经营策略等方面对决赛团队进行提问,答辩评分占总评的60%。

六、奖项设置

大赛将设置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奖项若干,发放创业扶持基金。获奖项目将获得优先入驻学校创业园及推荐参加校级以上创新创业类竞赛。

   附件1:项目申报书(模板)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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